美国教育平权:多元化还是种族歧视?

2022年10月31日,美国最高法院关于教育平权的一个诉讼案引起国内很多留学家庭的关注。

提出诉讼的原告是一个称为“学生公平入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的非营利组织,该组织起诉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和北卡罗来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称他们具有种族意识的招生政策歧视了符合入学条件的亚裔美国人。

所谓种族意识的招生政策,是指将种族列入招生因素,以确保少数族裔(传统上是指非裔美国人)在学生中有充分占比。这项被称为“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政策源于1960年代晚期的民权运动,旨在协助解决美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的歧视问题。

“平权法案”自实施以来就存在争议。白人和亚裔群体多年来一直针对这项措施发起法律挑战,称相关规定构成“反向歧视”,美国也有9个州禁止公立大学采取平权措施。

“学生公平入学”组织在2014年在美国下级法院起诉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败诉后,继续将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有观点认为,目前由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可能会做出一次逆转判决,推翻“平权法案”。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包含4名女性、2名非裔、1名西班牙裔,是美国历史上最多元化的法官组成

然而,《纽约时报》11月2日刊登的2篇文章:《哈佛招生歧视案:最高法院展开辩论,种族偏好问题成焦点》和《亚裔学生面临的偏见和你想的不一样》却揭示了美国社会对此问题的不同看法。

《哈佛招生歧视案:最高法院展开辩论,种族偏好问题成焦点》写到,“最高法院就高等教育平权法案的命运进行了五个多小时的辩论,期间大法官与出庭辩论的律师超过200次提及'多元化'(diversity)一词”。因为“几十年来,教育多元一直是最高法院接受的允许种族考虑的唯一理由,尽管宪法和一部联邦法律禁止在录取决定中考虑种族。”

关于教育多元,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总检察长瑞安·Y·帕克在为北卡罗来纳大学招生计划辩护时,对学生群体多元的益处给出这样的解释:“这种学习环境帮助我们追寻真理,在不同背景的学生之间架起桥梁,并且在这里至关重要的是,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具,以便在我们复杂且日益多元的社会中有效发挥公民和领导者的作用。”

这一解释并未说服最高法院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他说:“父母送孩子上大学是为了学习,是为了学习物理、化学或任何他们在学的东西,把他们送到那里不见得就是要玩得开心或感觉良好之类。”还有一些法庭的保守派成员,包括小塞缪尔·A·阿里托和尼尔·M·戈萨奇,似乎苦于难以判定怎样才算达到了充分的多元。

支持两所大学采用种族意识招生政策的司法部长伊丽莎白·B·普雷洛格担忧取消平权行动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全面禁止具有种族意识的招生将导致我们国家许多领先的教育机构的种族多元性急剧下降。”

在法庭的辩论中,首席大法官约翰·G·罗伯茨对特定种族的学生是否必然能贡献与别人不同的视角提出质疑;而大法官小刘易斯·F·鲍威尔则认为,将种族作为入学考量的决定性因素违反了宪法,应该允许考虑“更为广泛的资质和特征,种族或民族出身只是其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从而促进教育多元,让所有学生通过“思考、尝试和创造”来相互学习。

文章最后说,从大法官们的庭审质问来看,以多元为依据的办法(教育平权)已经时日无多。

教育平权中,为了“照顾”其他少数族裔,亚裔被认为是遭受“反向歧视”或“隐形歧视”最严重的族群。

亚裔在美国的人口占比不超过6%,但由于对教育的重视,考试成绩傲视群族,在顶级美国大学的占比超过20%,虽低于白人,但远高于人口比例更高的非洲裔和拉丁裔等族群。参考其他一些数据,会发现美国亚裔以及亚洲国际生在美国大学招生过程中有被刻意打压的嫌疑。数据显示,2019年美国大学录取学生SAT平均分为1059,亚裔学生SAT平均分为1223。普林斯顿的招生官透露,亚裔需要比白人高140分才能有相似的录取概率。学生公平入学组织在起诉哈佛的陈述中也称,哈佛对亚裔申请者的学术标准要求更高,而在体格、胆略和受欢迎程度等个人特征上,亚裔的评分低于其他学生。

在似乎一边倒的舆论氛围中,纽约时报另一篇文章《亚裔学生面临的偏见和你想的不一样》却从另一个视角,对亚裔遭受的“教育歧视”给出了不一样的观点。

该文作者Jennifer Lee与周敏(音)合著的《亚裔成就悖论》(The Asian American Achievement Paradox)一书中,对洛杉矶162名成年亚裔、西裔、黑人和白人进行了采访,她们发现,亚裔大学预科生受益于“刻板印象期待”,即:教师普遍认为亚裔学生聪明、勤奋、成绩好且品行端正,基于这种“种族假设”,对亚裔学生给予更多鼓励,令学业平平的亚裔学生提高成绩。书中将之称为“积极偏见”。

比如,教师对亚裔的“积极偏见”有时会导致他们将成绩不好的亚裔学生安排到竞争激烈的优生班中,修读荣誉课程和AP课程。这些学生会更加认真地对待学业,花在家庭作业上的时间比以前更多,且因为与成绩优秀的同学一起上课,他们的成绩也因此得到了提升。而白人、黑人或西裔都没有得到过类似的待遇。

该文称,亚裔可能已经从自己的种族身份中获益,且获益的方式很可能是他们察觉不到的。

上述两篇文章,可能代表了美国社会对教育平权、反向歧视等问题的不同看法,站在不同族群的立场上,也许都有一定道理。如果此次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教育平权违宪,毫无疑问,对美国亚裔将会是极大的利好,但对申请美国大学的中国学生来说,很可能享受不到任何好处,因为中国学生原本就被放在与美国籍学生不同的“池子”中进行考察,“内卷”仍然是中国学生面临的现实。

本文部分内容摘自《纽约时报》,版权归原文作者,原文链接如下:

1https://cn.nytimes.com/usa/20221102/supreme-court-affirmative-action-diversity/?utm_source=mostviewed-daily&utm_medium=cpc&utm_campaign=mostviewed

2、https://cn.nytimes.com/opinion/20221102/affirmative-action-asian-american-bias/?utm_source=mostviewed-daily&utm_medium=cpc&utm_campaign=mostview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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