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Locke Junior 赛区写作竞赛范文精读

今天我们来精读和解析一篇比较“规矩”的范文,来自 2020 年 John Locke 赛区 Frist Prize。Who should own your data? The companies with which you agree to share your data, everybody, just you, or nobody?谁应该拥有你的数据?你同意与之分享你的数据的公司,所有人,只是你,还是没有人?

其实不难看出,这不是一个期望你“奇招反杀出题人”的题目。题目在问出“谁应该拥有你的数据”这个问题以后,又把参赛者可以讨论的范围框定在公司、所有人、你自己以及没有人四种情况下,我猜测应该是为了防止有参赛者剑走偏锋,把话题引到诸如数字生命、科幻伦理等方向上去。

而获奖者也确实给了这个题目一个中规中矩、紧扣题目的回答。让我们先来看一下这篇文章的 introduction 部分(不想读的读者可以跳过,直接看解析):

Today, we produce unfathomable amounts of data, leading the OECD to call data a “key pillar of 21st-century growth.” Legislators, politicians and the popular press have increasingly called for ownership of data.

Ownership is generally defined as “full and complete control with recognised legal rights,” with legal discretion for the rightsholder to exploit, change, destroy, possess, exclude others from and transfer their property. An ownership right for personal data does not currently exist in the legal statutes of any industrialised country. Property laws intentionally exclude personal data from subject matter definitions and newly introduced regulatory frameworks do not specify data ownership.

In 1893, Sir William Blackstone noted the human fascination with ownership, saying we desire “sole and despotic dominion … in total exclusion of rights of other individuals in the universe.” In this case, that fascination detracts from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surrounding personal data today. An ownership right should not be created for data. To illustrate this, I shall explore the implications of assigning a data ownership right to corporations, everybody, individuals and then discuss why data should not be owned at all.

以看出这位作者的 introduction 结构是比较清晰的三段式:引入主题,下关键词定义,表明观点并稍微介绍全文结构。

因为题目给定的议论范围比较狭窄,作者没有对自己的分论点进行总结,只是点明了自己将按照题目要求分情况讨论。

但是还是需要请同学们注意一下,语句简洁不代表信息匮乏,作者在一句话之内不仅表达了自己接下来的文章将从四个方向去讨论数据所有权 (data ownership) 的问题,同时还说明了自己认为数据所有权不应归属于任何人,也就是说对于此问题他的答案是 NOBODY should own my data.

在 introduction 结束后,作者根据题目中提示的四种情况,将正文部分分割成了 4 大块,分别讨论了数据所有权归属于我们同意分享数据的公司 (corporations) 、所有人 (everyone) 、仅个人所有 (individuals) 以及无人所有 (nobody) 四种假设下的优势与劣势 (pros and cons)。

其实可以看出,作者的正文结构其实并没有什么巧思,相信选这道题的 90% 的参赛者,或者屏幕前的你,都和这位作者是一样的答题思路和文章结构。那么,这篇获奖范文的优势在哪里呢?

1)作者做了一个好的选择。

2)这篇文章旁征博引,其中作者脚注高达 48 条,reference list 的引用文献高达 36 篇 - 很多高校的研究生文献要求的一篇 3,000 词的论文引用量要求都在 15 - 20 篇文献左右,而这篇 2,000 词的 essay 引用量已经远远超过预期。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作者出彩的第一点:他做出了一个好选择。怎么去理解这句话呢?与其他常见的 John Locke 题目不同,这道题目不仅是一个 4 选 1 的选择题,它还有一个相对来说评审更偏好的“标准答案”。

一般来说,数据所有权确实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因为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归属已经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民众安全,民众福利以及异常客观的财富前景。在这样一个复杂的情况下,我们很难确切指出个人数据到底应该归属于哪个集体或者个人。

就如作者所分析的那样,个人数据应该有部分是公开的,或者是允许官方记录的,比如在必要的地方安装的监控内容,在特定情况下是需要公开的。然而个人数据也不应被倒卖,或者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在公共平台上任人评阅使用。

因此,回答这道题的最好的答案其实是预设好的 - 也就是个人数据在目前来说,确实不应该全权归属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

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篇文章找对了方向,论证起来会更加容易些,也会更受评审青睐。第二点,这篇文章的优势是它远超他人的引用量。作者引用了海量的数据、案例以及业内可靠大佬的发言支撑起了他比较简易的框架,使得这篇文章几乎滴水不漏。

其中,这篇文章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正反论证。

作者虽然从正面说明了每个他没有选择的点究竟为何不可行,但也没有对这些论点一杆子打死,而是以大量的佐证对它们进行优势劣势的比较分析,有理有据地说明他的选择为何是合理的。

这点非常重要,也是所有同学都可以学习的:在找引用资料的时候,务必留心资料的可靠程度,最好找学术文章、新闻报道和业内知名人士的评论文作为你的佐证。

此外,想要你的观点看起来靠得住,你就需要从各方面去佐证你的观点,也意味着你需要浏览海量的资料来构建你的议论。

【竞赛报名/项目咨询请加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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