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美本如果大一或大二转学,对将来申请博士有没有影响?比方在暑假科研方面,对新学校的教授不熟悉不容易拿到科研机会
会有一点影响,但通常不是因为"转学"本身,而是因为科研积累可能被打断。
如果大一或大二转学,对以后申请 PhD 一般不会构成负面标签。真正需要注意的是,原学校刚和教授建立联系,转学后可能要重新找实验室。申请 PhD 最看重的是持续科研、推荐信和研究匹配,所以如果因为转学导致科研经历比较零散,才会有影响。
所以如果计划转学,建议尽量提前布局。确定新学校后,就可以提前研究教授、实验室和本科科研项目,不一定要等正式入学后才联系。
如果孩子本来已经在原学校有一段不错的科研,也不建议因为转学就完全中断。最好能把原来的项目做到一个阶段性成果,同时到新学校尽快衔接新的科研。
简单说,转学本身影响不大,科研连续性更重要。
02
中国籍女孩12年级在加拿大读公立高中,无身份,本科想申请美国大学的BSRT专业,请问这个专业对国际生友好吗?尤其是在大三大四的rotation阶段,会不会因为身份问题而被限制?本科毕业后,能留美找到工作吗?本科毕业后未来想走perfusionist 方向。谢谢。
BSRT,也就是呼吸治疗学理学学士,对国际生不算特别友好,但可以申请。
大三大四会有大量clinical rotation。因为这些通常属于培养方案的一部分,理论上比普通实习更容易解决身份问题,但还是要逐校确认学校和合作医院是否接受F-1国际生参加临床轮转。
毕业后可以用OPT工作,但Respiratory Therapy(呼吸治疗师)并不是H-1B特别友好的职业,所以如果目标是长期留美,身份问题要提前考虑。
如果未来明确想走perfusionist(灌注师),BSRT是比较相关的本科背景,但不是唯一选择。Biology、Biomedical Engineering等也可以申请后续的perfusion项目。
建议申请前重点确认两件事:国际生能否完成clinical rotation,以及这个项目往届国际生毕业后的就业和身份去向。
03
请问老师,孩子在美国读博,居住时间已经满5年,属于美国实际税务居民了吗?如果在国内银行卡超过1万美元,需要申报吗?有存款利息需要交税吗?如需申报每年什么时间申?怎么申?需要向什么部门提交什么表格吗?谢谢!
如果孩子一直是F-1,通常前5个日历年不计入美国税务居民测试,从第6个日历年开始按实际在美天数判断。很多读博学生到这个阶段会成为美国税务居民,需要申报全球收入。
如果已经是美国税务居民,国内所有银行账户全年任何一天合计超过1万美元,通常需要申报FBAR。这个只是信息申报,不是对1万美元本身交税。账户产生的存款利息原则上需要在美国申报。
如果海外金融资产金额更高,还可能涉及Form 8938。
这种情况最好先让熟悉中美跨境个人税务的CPA确认孩子从哪一年开始属于美国税务居民,再统一检查海外账户和利息申报。
04
请问老师,怎么才能在申请大学时,提前知道美本计算机哪些学校、哪些具体专业需要有实习才能毕业(可以申请CPT)?美本实习如果使用pre-completion OPT,可以在大一、大二、大三暑假各使用2个月吗?如果安排暑假实习,需要提前多久开始申请pre-completion OPT?pre-completion OPT会有被拒的情况吗?
目前很多美国大学都还在根据新的CPT标准调整课程和政策,所以现在很难在申请美本时就拿到一份完整、固定的"哪些CS专业可以CPT"的名单。
目前只有部分学校已经比较明确
比如UCB已经公布符合新标准的项目,本科阶段目前只有少数专业符合;南加大最近也对工学院做了调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新的课程体系申请CPT。接下来预计还会有更多学校陆续调整课程设置并公布明确名单。
所以对于现在还在申请本科的学生,不会因为某个学校"目前不能CPT"就排除它,因为未来几年政策和学校课程都可能继续变化。可以重点关注学校International Office和具体学院的最新CPT说明。
如果最终专业确实不能CPT,本科生还有pre-completion OPT这条路。完成一个academic year以后,大二、大三暑假都可以申请,暑假可以full-time,但使用的时间会从毕业后的12个月普通OPT中扣除。
pre-OPT建议至少提前3个月开始准备,因为需要学校先做OPT recommendation,再向USCIS递交I-765。只要F-1身份正常、满足一个academic year、专业相关并按规定申请,被拒并不是常见情况。
05
请问老师及其他学长家长,孩子10年级国际部在读,在洽谈主申美国附带多国联申的本科留学中介,但是感觉中介太多,公开信息基本都是中介自己公布优势与优秀录取成绩,但无从验证。有没有比较客观的留学中介对比测评信息可以查到,或者类似大众点评的app或网站,可以看到过来人的客观点评,尤其是各机构的差评,以避坑。
目前其实没有一个真正像"大众点评"一样、能够比较客观全面评价留学中介的平台。网上很多所谓"留学中介排行榜""十大机构测评",本身就是营销内容,参考价值有限。
另外,美国本科申请选具体负责孩子的顾问,比选机构品牌更重要。签约前最好搞清楚:谁负责规划、谁负责文书、一个顾问同时带多少学生、中途能不能换老师、申请账号是否学生自己掌握,以及退费条款。
如果可能,最好让机构提供2到3个与孩子背景接近的往届家庭,直接和家长聊一下。这种信息往往比网上的"成功案例"更有参考价值。
06
华五物理本科光学方向,GPA4.44,有一段校内科研,想申请港新物理直博,请问今年申请的几率有多大,如果申请美港新研究型硕士项目可以申请哪些学校哪些项目,是否可申请AI类项目,对于申请的规划选择上有什么建议
这个背景申请港新物理直博是有竞争力的,华五物理、GPA 4.44 都不错,但目前科研只有一段校内经历,科研深度会是主要短板。所以今年可以申,但不建议只押 PhD。
申请上可以考虑:
- 香港:HKUST、HKU、CUHK 的 Physics MPhil/PhD
- 新加坡:NUS、NTU 的 Physics PhD / Research Master
- 美国研究型硕士:Rochester Optics、Arizona Optical Sciences、UCF CREOL 等光学、光子学方向
AI 类项目也可以申请,但不建议直接转纯 AI。更适合走 光学/物理 + AI,比如 computational imaging、AI for Science、scientific machine learning,这样能延续原来的物理背景。
规划上建议今年采用 PhD + 研究型硕士混申。同时尽量把现有科研做深,争取论文、会议、代码成果或者至少拿到强科研推荐信。对直博来说,这比再增加普通实习更重要。
07
cpt新政 对俄亥俄州立大学本科ECE专业影响大吗?
对 OSU ECE 这种原本实习不是毕业硬性要求的本科专业,影响是比较大的。不是不能实习了,而是以后很可能要从 CPT 转向 pre-OPT。
08
孩子今年9月即将入读美国的CS硕士,签证被check只给一年到明年8月底。项目是一年半到明年12月份毕业,孩子想在明年的暑假回国进行暑期实习,计划在签证到期前即明年8月底前返回美国。想请教老师,这种情况下,孩子有没有可能被拒绝入境?因I20显示孩子是27年12月份毕业,而签证没几天就过有效期了。
原则上可以这样安排。
F-1签证的有效期主要决定"能不能拿这个签证申请入境",并不要求入境时签证还必须剩几个月。只要孩子在2027年8月底返回美国时,F-1签证仍然有效,而且签证是多次入境,I-20和SEVIS状态正常,就可以申请入境。签证即使几天后过期,也不意味着几天后必须离开美国。
孩子I-20显示2027年12月毕业,本身反而能说明他回来是继续完成学业。按照9·15后的固定期限制度,真正决定入境以后可以停留多久的是CBP给出的I-94期限,而不是签证到期日。
09
孩子今年港理大一,普高生,机械智能机器人工程专业,请问如何准备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到香港同专业研究型硕士,香港哪个大学这个专业最强?有木有这方面专业的机构或者老师规划指导一下?另有没有必要在香港拿永居身份?
孩子现在才大一,时间很充裕。如果目标是香港同方向的研究型硕士MPhil,重点不是堆实习,而是 GPA、科研经历和导师匹配。
学校方面,可以重点看港科大、港中文、港理工。机器人、自动化、机械智能方向这三所都很强,港中文和港科大整体科研实力更突出,港理工本校也很有优势。
建议:
- GPA尽量保持3.5+,最好3.7+;
- 大一先把数学、机械基础、编程打好;
- 大二开始尽早进本校实验室做机器人、控制、自动化相关科研;
- 大三争取有持续科研、暑研和比较强的教授推荐信。
研究型硕士不一定非要申请名字叫"机器人"的专业,很多都是Mechanical Engineering或Mechanical and Automation Engineering,关键看导师研究方向。
至于香港永居,如果本来就在香港读本科,未来也考虑香港或大湾区发展,值得顺带规划。香港通常居住满7年可以申请永居,本科4年加研究生和工作,时间上是可以衔接的。没必要为了永居专门改变升学路径,但如果本来就留港发展,拿下来还是很有价值。
10
STEM本科专业大三如果申请在美实习,可以使用pre OPT吗?其次,实习期如果要求半年,而新规毕业期限规定四年,如何申请延长毕业?这是个合理理由吗?
可以。
第一,STEM本科大三学生如果已经完成至少一个学年,可以申请 pre-completion OPT 做与专业相关的实习。暑假可以全职,正常上课期间一般只能每周20小时以内。需要注意,pre-OPT会占用毕业后的12个月OPT,比如提前用了6个月,毕业后通常只剩6个月普通OPT。
第二,新规的"四年"并不是要求本科必须四年毕业,而是一次F-1停留期限通常最长给4年。如果确实需要更长时间完成学业,可以申请Extension of Stay。
但如果只是因为"想做半年实习,所以主动晚半年毕业",这个理由不一定会被认为是合理的学术延期理由。如果是学校正式的co-op、课程要求或培养方案的一部分,会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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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I签证的915新政,就是那个把"身份持续期间"入境停留机制调整为固定停留期限的那个政策,对未来想留在美国继续发展的留学生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这个 9 月 15 日生效的新政,最大的变化,是F、J、I 身份以后不再普遍按照 D/S,也就是"Duration of Status"来给停留期限,而是会在 I-94 上给一个明确的截止日期。对于 F-1、J-1,一般按照项目长度给,最长不超过 4 年。需要更长时间的,可以向 USCIS 申请 Extension of Stay,也就是 EOS。
但对大多数正常留学的学生,实际影响没有想象得那么大。
比如一个学生来美国读两年硕士,正常毕业以后申请 OPT,再找工作、抽 H-1B,这条最常见的路径并没有被取消。STEM OPT 也还在,H-1B 也还在。所以这个政策不是"不让国际学生留在美国工作了",更多是把以前比较宽松的身份管理,变成了一个有明确截止日期、需要更主动管理身份的制度。
真正增加的是一些手续和风险。比如本科读了超过 4 年、博士超过 4 年,或者 OPT、STEM OPT 跨过了原来的 I-94 截止日期,就可能需要额外做 EOS。以后不能只看 I-20,还要特别注意 I-94 的到期时间。
影响比较大的反而是几类比较特殊的学生。
第一类是频繁转学、换专业的人。新规要求本科生原则上先完成第一学年才能转学或改变 educational objective;研究生在项目进行期间转学或改变 educational objective 的限制更严格,只有特殊情况才可能获得例外。
第二类是想通过二硕、同层次项目长期维持 F-1 身份的人。新规实施以后,在美国以 F-1 完成一个学历层次之后,原则上不能再靠同级或者更低级别项目继续取得 F-1 身份,只能继续往更高学历层次走。这里对传统的"本科→硕士→博士"影响不大,但对"硕士→第二个硕士"影响比较明显。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限制是向前适用的,9 月 15 日以前已经完成的学位不计入这个限制。
第三类是读博时间比较长,或者因为科研、转专业等原因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以前 I-20 延期之后,D/S 身份通常跟着延续;以后超过 I-94 给出的期限,就需要多一道 EOS 手续。这会增加时间、费用和一定的不确定性。
另外,新规以后新进入固定期限制度的 F-1,项目完成后的 departure period 从过去的 60 天缩短到 30 天,OPT 的一些时间节点也相应收紧,这些都需要学生更早规划。
所以建议并不是因为这个政策改变留学规划,而是把身份规划做得更早。
对准备留美发展的学生,建议:
- 尽量按照正常的学历路径走,本科→硕士→博士,不要把"再读一个项目维持身份"作为主要方案;
- 每次入境以后都检查自己的 I-94,不要再默认只要 I-20 有效就一定可以一直待下去;
- 如果项目可能超过 4 年,例如博士,要提前和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确认 EOS 时间;
- OPT、STEM OPT、H-1B 的准备都要比以前更早,不要等到最后几个月;
- 研究生选学校和项目时要更慎重,因为以后中途转项目、转学校的灵活性确实比过去低。
总体来说,不应因为这个政策就认为美国不值得留学,或者国际学生以后很难留美。 对绝大多数认真读书、正常毕业、正常通过 OPT→STEM OPT→H-1B 路径发展的学生,它更多增加的是身份管理的复杂度和手续成本,而不是把原来的留美就业道路堵死。
真正受到比较大影响的,是过去依赖频繁转学、不断读同层次项目、长期延长 F-1 身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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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今年6月在美工作,已在美读书10年,属于税务居民。现在是F1身份,刚刚抽中h1B ,还在审核中。国内一套房子,幼年时登记在孩子名下今年出售,净获利约人民币170w。请问老师,这是否必须在美今年报税?据了解,税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如必须,如何合法合规避税?如果不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从描述的情况看,如果孩子今年已经属于美国税务居民,那么原则上需要申报全球收入,包括出售中国房产产生的利润。
不过,美国并不是直接对卖房收到的170万人民币征税,而是要按照房产的购入成本、后续符合条件的装修投入、出售费用等重新计算实际的capital gain。如果在中国已经为这笔交易缴纳了所得税,也可能通过Foreign Tax Credit抵扣部分美国税,因此实际需要补多少税,要具体计算。
这种情况金额比较大,而且涉及中美两边税务,不建议自己处理,更不建议选择不申报。最好找一位真正擅长中美跨境个人税务的CPA,把购房成本、房产登记情况、卖房收入以及中国已经缴纳的税一起核算后再决定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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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我想問您對NAFTA今後是否會被修改,加國學生是否會無法赴美工作哪怕他們收到了美國公司的offer?
如果孩子是加拿大公民,目前 TN 仍然正常存在,USMCA(以前叫NAFTA) 也没有失效。2026 年美国没有同意直接续约,意味着未来几年协议会继续谈判,因此 TN 存在一定政策不确定性,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 TN 即将取消。加拿大公民相对于普通国际学生,赴美就业仍然有非常明显的身份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