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要求
港中文博士招生以考察申请者学术潜力与研究匹配度为核心,结合Accounting专业特点,具体要求如下:
- 学术背景:申请者需持有硕士学位,本科及硕士阶段就读于会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且成绩优异——本科及硕士阶段GPA通常需达到3.0/4.0及以上(或同等百分制成绩)。对于本科直博申请者,需具备突出的学术能力与科研成果,如发表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或参与过科研项目。
- 语言能力:非英语授课院校毕业生需提供语言成绩证明。雅思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单项不低于6.0分),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部分情况下,GMAT(Verbal部分不低于21分)可作为语言能力的补充证明。
- 科研能力证明:需提交2-3封学术推荐信,推荐人需为熟悉申请者学术表现的教授或科研导师;同时需提供个人陈述(Statement of Purpose),明确阐述研究兴趣、与导师研究方向的契合点及未来研究规划;此外,需提交学术论文、课程论文、科研项目报告等代表性成果,以体现科研思维与写作能力。
- 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应届生可提供在读证明),部分情况下需参加线上面试,由导师及招生委员会考察申请者的学术认知与沟通能力。
- 全奖申请附加要求:申请全奖的申请者需在个人陈述中突出学术优势,如过往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参与项目的贡献度等;部分全奖项目要求提交研究计划书(Research Proposal),详细说明研究问题、方法及预期成果,字数通常控制在2000-3000字。
研究方向

FERGUSON教授的研究以实证与实验方法为核心,聚焦“制度-企业-财务行为”的传导机制,具体可分为三大方向,其研究成果多发表于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等国际权威期刊:
- 企业财务报告与披露决策研究:该方向核心是探究企业在不同制度环境与自身特征影响下,财务信息披露的战略选择与经济后果。教授在2010年与Ching Chyi Lee合作发表于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的论文“To Reveal or Not to Reveal? Strategic Disclosure of Private Information in Negotiation”,便通过实验方法分析了企业在谈判场景中私有信息披露的策略性考量;2002年与Kevin C. K. Lam等合作的“Voluntary Disclosure by State-Owned Enterprises Listed on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则聚焦港股上市国企的自愿披露行为,为理解中国企业信息披露特征提供了实证依据。
- 公司治理与经济活动关联研究:重点分析股权结构、外部监管等公司治理要素对企业绩效及经济活动的影响,尤其关注中国特殊制度背景下的治理问题。2005年其与Paul B. McGuinness合作的“The Ownership Structure of Listed Chines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its Relation to Corporate Performance”,以中国上市国企为研究对象,揭示了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关联机制;2004年关于“Chinese Securities Reform: The Role of QFIIs i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Process”的研究,则探讨了QFII制度在我国证券市场治理中的作用,为理解金融改革与公司治理的互动提供了视角。
- Accounting领域的伦理与实践问题研究:结合审计、诉讼等实践场景,分析Accounting行为中的伦理决策与影响因素。2003年与Abdul Majid合作的“To Sue or Not to Sue: An Experimental Study of Factors Affecting Hong Kong Liquidators Audit Litigation Decisions”,通过实验研究了影响香港清算人审计诉讼决策的因素,相关成果发表于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4年与Danqing Young等合作的“Nonaudit Service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U.K. Evidence”,则聚焦非审计服务与盈余管理的关系,为审计实践提供了理论参考。
有想法
结合FERGUSON教授的研究积淀与当前Accounting领域的热点议题,以下三个研究计划想法兼具学术价值与可行性,均以实证或实验方法为核心,贴合教授研究专长:
- 数字经济背景下中国国企自愿披露的升级路径与经济后果研究:教授曾聚焦港股上市国企的自愿披露行为,而当前数字经济推动企业信息披露从“文字化”向“数据化”转型。本研究可选取2018-2024年A股及港股上市国企为样本,通过实证方法分析数字技术应用(如大数据、AI)对国企自愿披露内容(如ESG数据、供应链信息)、形式(如交互式报告)的影响;进一步探讨该类披露升级对投资者决策、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机制。研究可结合教授擅长的“制度特征-企业行为”分析框架,补充数字技术这一新兴变量,丰富企业披露理论的应用场景。
- ESG信息披露质量对审计诉讼风险的影响机制——基于香港资本市场的实验与实证研究:教授曾研究审计诉讼决策的影响因素,而当前ESG信息披露已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核心议题。本研究可分为两部分:一是通过实验方法,模拟不同ESG披露质量(高/低/模糊)场景,考察香港审计师对企业审计诉讼风险的评估差异;二是以2019-2024年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ESG披露质量与审计诉讼发生率、诉讼金额的关联,并探究企业产权性质(国企/民企)的调节作用。该研究既延续了教授对审计伦理与实践的关注,又紧扣ESG这一国际热点,研究成果可为企业ESG披露与审计风险防控提供参考。
- QFII持股比例提升对中国民企财务透明度的影响——基于制度环境的调节效应研究:教授2004年的研究已证实QFII在国企治理中的作用,而当前QFII持股范围已扩展至大量民企,且民企财务透明度问题备受关注。本研究可选取2016-2024年QFII持股的中国民企为样本,实证分析QFII持股比例与企业财务透明度(以盈余管理程度、信息披露评级为代理变量)的关系;同时引入地区制度环境(如法治水平、市场化程度)作为调节变量,检验不同制度背景下QFII治理效应的差异。研究可拓展教授关于QFII制度的研究边界,为理解外资参与民企治理提供新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