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西兰移民局最机构知,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访客签证(Vistor Visa)申请人所提交的非英语证明文件翻译件将不再需要认证。
来源:新西兰移民局官网
这一政策变化旨在简化申请流程,并使新西兰在签证文件翻译的要求方面与澳大利亚保持一致。
尽管取消了认证翻译的强制要求,移民局仍明确规定:所有非英语文件必须附带翻译件,且翻译人信息必须在翻译文件中注明,包括其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翻译所依据的资质或经验说明。
此外,出于公平和准确性的考虑,移民局也依旧强调申请人本人、其家庭成员、移民顾问或其他与申请人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士,不得为签证申请文件进行翻译。翻译工作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翻译人员或机构完成。
来源:新西兰移民局官网
根据移民局的翻译文件政策,虽然访问签证可接受非认证翻译,但翻译件仍需满足以下基本标准:
- 翻译机构需为专业公司或具有资质的独立翻译人;
- 翻译件必须包含译者的签名、完成日期和联系方式;
- 文件应声明为对原文的准确、忠实翻译;
- 原文文件(复印件即可)需一并提交。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居民签证等长期移民类别的文件翻译要求并未改变。
所有居民签证申请仍需提交认证翻译件,即由新西兰司法部认可机构、NAATI 认证译者或移民局接受的官方翻译单位出具的正式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