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考试移民” 香港政府重新定义“本地生”

为遏制“考试移民”,香港政府重新定义“本地生”

昨日,香港媒体最新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就“本地生”资格认定推出新规,公布了针对政府资助专上课程(即高等教育)学额及申请资格的重要修订。

受政策影响最大的就是人才引进计划的受养人子女,即受养子女必须在港居住满2年才能申请政府资助专上课程的学额!

也就是说,像高才通等人才计划来港的,他们18岁以下的孩子想要享受“本地生”待遇读香港院校的本科等高等教育学位,必须在香港居住满两年。

为遏制“考试移民”,香港政府重新定义“本地生”

政策原文链接: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7/31/P2025073100288.htm?fontSize=2

新政究竟改了哪些关键条款?

港府最新本地生政策

此次香港“本地生”新政的变动主要涉及居港要求以及学费资格分类等,针对“本地生”资格认定作出重大调整,重点打击“身份在港、实际不在”的升学套利行为

核心新规:“居港要求”

过去,只要未满18岁、持受养人签证(LS5)来港的学生,即可被视为“本地学生”,享受政府资助。

*受养人签证:是指非香港居民作为香港居民的配偶、子女或父母,以香港居民为保证人申请来港定居的签证类型。

如今,港府对本地生定义终于有了更新:

01、受养子女需 “居港满 2 年”

通过 “高才通”、“优才” 等人才计划来港人士,其 18 岁以下子女,若以 “受养人” 身份申港八大资助学额,必须在港学习 / 居住连续满 2 年

*特殊豁免:跨境学童(如深圳居住、香港上学)符合要求。

01、工作签证持有者 “资格取消”

持工作签证(包括投资移民、专才等)的家庭,其子女不再自动获得本地生资格,需按“非本地生”标准缴费(学费可能翻倍!)

两种学费模式

可获得政府补贴的 “资助学费”:

明确拥有香港永居、单程证、受养人签/进入许可等文件的人能够获资助学费,是符合资格申请副学士、学士学位及研究院修课课程的政府资助学额的。

“非资助学费”,需考生自费缴交:

这类人士可以申请报读政府资助的相关课程,但需要缴付不获资助的学费。也就是说,持有全职工作签证、工作许可证或各项入境计划下的签注的人士,将不再享受本地生学费的资格。

为遏制“考试移民”,香港政府重新定义“本地生”

图源 | 香港大学

如希望申请政府资助学额

28Fall开始,如希望申请政府资助学额(如持有受养人签证LS5的学生),必须在课程开课前连续居港满两年。

两年的居港要求可通过以下两种实现:

在港就读本地全日制课程——由香港学校出具;

或提交入境处出入境记录,证明每年在港时间不少于275天(即每年离港不超过90天)。——入境处出入境记录

*注:永居的同学不受影响。

不仅学士学位课程是这样,其他政府资助专上课程的学额,包括教资会资助大学的副学位、高年级学士学位及研究院修课课程的政府资助学额,相关院校在审批有关申请时,也会采取类似以上的做法。

过渡期政策

据悉,在新政正式施行之前,会给26届“本地生”一个过渡缓冲期,具体时间如下:

27 届 “1 年居港” 过渡

政策设梯度过渡期,给家庭留调整时间:

2026 届(2026/27 学年申请者):

完全不受影响,正常申请;

2027 届(2027/28 学年申请者):

居港要求暂降为 1 年(最迟 2026 年 10 月赴港);

2028 届及以后:

正式执行 “居港满 2 年” 要求。

总体来说,这一政策落地后,直接影响的就是那些想要通过低成本落户,并未在港实际居住或纳税,只想走快速通道的家庭。

在新规的变动下,所谓的“升学捷径”可能将不复存在,所以规划一定要趁早,不然等到新规正式落地之后,“人不在港却占本地资源” 的漏洞将被彻底封堵,所以“合法合规 + 长期规划” 是唯一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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