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的家长答疑群里,有好几个问题都与美国正在推进的一项学生身份新规有关。
这项新规计划把F-1学生原来的D/S,也就是根据学生是否持续保持合法学习状态来决定停留期限,改为有明确截止日期的固定停留期限。
2026年6月17日,这项最终规则已经完成了白宫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的终审。这意味着,它已经进入正式发布前的最后阶段。
不过,还需要等待最终文本在《联邦公报》上正式公布,才能最终确认具体条款、生效日期和过渡安排。
所以,目前可以说,这项新规距离正式实施已经非常近了,但还不能简单理解为已经正式生效。
01
分析一项新规,首先要理解它的政策目标
我们在分析一项新规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时,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先理解政策制定者为什么要推动这个变化,以及它主要想解决什么问题。
比如,H-1B美国境外申请增加10万美元付款要求,政策文件明确提到了境外外包公司对美国就业市场带来的影响。
同样,这项学生身份新规的主要目的,也不是针对正常完成本科、硕士或者博士学业的国际学生,更不是专门为了打压中国留学生。
美国国土安全部,也就是DHS,主要担心的是,有人通过连续注册不同项目、不断转学、反复延长项目结束日期,或者先后就读多个同级甚至更低学历的项目,长期维持F-1学生身份。
这种情况有时会被称为perpetual student,可以理解为“长期学生”或者“永久学生”。
DHS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有接近7.7万名F-1学生,自SEVIS系统在2003年实施以来,累计处于学生身份超过10年。
其中,有人在同一个学历层次先后注册了多达19个项目。还有人在完成研究生项目以后,又转去读本科或者副学士项目。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7.7万人全部存在身份违规。
有些博士、本博连读或者长期科研项目,本来就可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但是DHS认为,反复就读同级或者更低学历项目的现象,说明现行制度可能被一部分人利用,成为长期维持学生身份的工具。
02
从D/S变成固定期限,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按照目前公布的方案,新规计划把原来的D/S,改为最长通常不超过四年的固定停留期限。
在现行制度下,只要学生持续保持合法的F-1学习状态,就可以按照D/S停留。学生需要延长项目时间时,很多情况下主要由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和DSO处理。
DSO的全称是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也就是学校负责国际学生身份事务的指定工作人员。
新规实施以后,如果学生的项目超过了获准停留期限,学校DSO仍然需要更新I-20,但学生可能还需要另外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就是USCIS,递交延期申请。
学生需要准备材料、缴纳申请费用,并由移民局判断延期理由是否合理。
也就是说,一些原来主要由学校处理的事情,未来可能会增加一道移民局审批程序。
03
为什么新规要限制第一学年转学?
DHS还担心另外一种情况。
有些申请人先使用一所学校的录取和I-20取得签证并进入美国,但是入境以后,并没有真正去这所学校就读,而是很快转去另一所学校、语言项目,或者更低层次的项目。
拟议规则要求,本科及以下层次的学生原则上要先在最初签发I-20的学校完成第一个学年,之后才能转学。
在第一个学年内,更换专业、项目或者教育层次,也可能受到限制。
这项规定的一个目的,就是减少有人把最初的学校当作获得签证和进入美国的跳板。
不过,任何一项为了防止滥用而制定的普遍性规则,都会给正常学生带来一些额外影响。
所以,即使大多数中国留学生并不是这项政策重点打击的对象,也不能说完全不会受到影响。
但与此同时,也没有必要过度解读,或者夸大它带来的影响。
04
对本科转学的影响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首先看本科转学
大多数本科转学,都是在大一期间准备和申请,到了大二才正式转入新的学校。
真正入学不久,就在大一期间完成转学的情况,相对比较少。
如果学生已经完成了第一个学年,通常就不会受到“第一学年不能转学”这一规定的直接限制。
所以,对于按照常规时间线申请本科转学的学生来说,实际影响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当然,如果学生计划刚入学就转校,或者在第一个学年结束前完成转学,就需要特别关注最终规则中的具体限制和例外。
05
不代表学生一入学就必须确定专业
接下来是校内转专业
这一点,可能也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严重。
美国很多大学的学生,入学时并没有正式确定专业,而是到了大二,甚至大三,才最终申报或者确定专业。
即使学生希望转专业,很多情况下也是在大一了解要求、修读先修课程并提出申请,到了大二以后,才正式进入新的专业。
所以,并不是说新规实施以后,学生一入学就必须把专业完全确定下来,以后再也不能改变。
更准确地说,新规主要限制的是第一个学年内正式更换专业。
完成第一个学年以后,学生仍然可能按照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
不过,对于需要在大一期间跨学院、正式改变项目或者改变教育目标的学生,仍然需要等待最终规则进一步明确。
06
二硕可能是受影响比较明显的一类
再接下来是二硕
按照拟议规则,学生完成一个学历层次以后,原则上不能再通过同一或者更低学历层次的项目,获得或者继续维持F-1身份。
这项规定会影响一些通过反复就读硕士项目,长期维持学生身份的人。
例如,有人在完成一个硕士以后,又进入Day 1 CPT硕士项目,一边学习,一边继续在美国工作。
所谓Day 1 CPT,通常是指学生从项目开始阶段就可以申请课程实习训练,也就是CPT。部分学生会通过再读一个硕士项目,继续获得在美国工作的机会。
如果同一学历层次的限制被保留,这种路径以后可能会受到直接影响。
但与此同时,这项规定也可能影响一些具有真实学习需求的学生。
例如,有人先读一个硕士,工作几年以后再申请MBA。这本来也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教育和职业发展选择。
还有一些学生为了转行,可能会在完成第一个硕士以后,再读数据科学、计算机、护理或者其他专业硕士。
最终规则是否会设置例外,以及如何界定“同一学历层次”,目前还需要等待正式文本。
07
Grace period缩短,
也会影响OPT求职时间线
再比如,毕业以后的grace period,也就是毕业后的宽限期。
拟议规则计划把F-1学生毕业后的grace period从60天缩短到30天。
对于已经决定毕业后离开美国的学生来说,30天通常足以收拾行李并安排离境。
但是,对于需要转学、升学、转换身份,或者临时调整计划的学生来说,缓冲时间缩短一半,仍然会带来实际影响。
此外,OPT开始日期的选择窗口也可能相应缩短。
按照现行规则,学生可以选择毕业后60天以内的某一天,作为OPT开始日期。
而OPT期间的90天失业期,也是从OPT开始日期起计算。
如果这个选择窗口从60天缩短到30天,那么OPT最晚开始日期也会相应提前30天。
这意味着,学生毕业后可以用来求职和等待工作的时间空间可能会进一步缩小,找工作的时间压力也会有所增加。
对于计划毕业后留美就业的学生来说,求职准备可能需要进一步提前,而不能等到毕业前后才开始。
08
五年制博士会不会受到四年期限影响?
大家还非常关心博士生。
有家长问,今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已经拿到了项目期限为五年的I-20。如果最终规则在今年秋季生效,这些学生是否仍然会受到四年固定停留期限的限制?
这个问题不能只看I-20上的结束日期。
因为I-20上的项目期限,和I-94上记录的获准停留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I-20主要体现学校预计学生完成项目所需要的时间,而I-94决定学生被允许在美国停留到什么时候。
最终如何处理已经拿到I-20、已经获得签证,或者已经进入美国的学生,还要看最终规则中的过渡安排。
从目前来看,最坏的情况可能是,学生到了第四年,需要向移民局递交延期申请。
我个人认为,对于正常推进学业的博士生来说,如果延期理由合理,材料准备充分,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应该还是比较高的。
因为这项政策主要防范的是滥用学生身份,而不是正常完成博士学业的学生。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延期就一定不会出现问题。
未来仍然可能增加材料准备、申请费用、审批时间和不确定性。对于需要出境、重新入境或者申请OPT的博士生来说,也可能增加时间安排上的复杂性。
09
面对新规,不应忽视,也不必过度恐慌
面对这项新规,我认为最重要的,既不是忽视它,也不是过度恐慌。
我们需要做的,是先理解政策的主要目标,再判断哪些变化会真正影响到自己。
对于大多数正常完成学业、按照合理路径升学和求职的中国留学生来说,这项新规带来的影响,更多可能是手续增加、成本上升,以及时间安排上的压力。
但对于计划大一转学或转专业、连续攻读第二个硕士、使用Day 1 CPT、博士项目超过四年,或者毕业后需要更多时间完成身份衔接的学生来说,确实需要更加重视。
接下来,我们还需要等待最终规则在《联邦公报》正式公布,再确认具体条款、生效日期和过渡安排。
政策变化值得重视,但没有必要被各种标题和片面的解读带着走。
了解政策的真实意图,看清它对自己的实际影响,并提前做好准备,才是面对新规更理性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