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考评局更新了27/28届DSE考试规则,引起了各位学生及家长们的密切关注——这其中包括了多项重要修订,涉及境外学校参与资格、违规处理范围扩大,以及丙类科目新增语言选项等变化。
下面一起来看看:
01、对香港紧外学校报考严格要求
自2027年DSE起,位于香港境外的学校若希望参与文凭试,须满足更明确的审批条件。根据最新规定,相关学校必须:
- 获得所在地的教育局或主管部门向香港教育局作出推荐;
- 取得香港教育局同意其参加DSE的批准;
- 已获考评局或香港教育局认可的当地当局批准开办DSE课程,并符合同等认证要求。
如有需要,考评局或会就学校参加文凭试的申请,咨询教育局及相关香港境外的教育局或部门,并获教育局同意。
这一调整显示DSE对境外考场的管理将更系统化,强调办学资质与官方双重认可,进一步提升考试的国际公信力。

但是注意,目前有很多人会误解了这段话的意思,认为香港境外的学校(包括内地学校)需要证明已获得教育局同意其参加DSE,但是普高学生如何证明这一点?如果证明不了,是不是读内地普高的都不能报考了?
其实不是的!大家切莫焦虑!
大家注意看这段话前面的小标题——“学校参加文凭试之报名规则”;这里的学校参加指的是以学校考生身份参加DSE,目前,学校考生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在香港本地中学就读的中六学生;二是在内地港人子弟学校就读的中六学生,二者均属于学校考生。
而内地以普通高中学籍报考DSE的学生,其身份为自修生,不属于学校考生,因此与此项修订内容无关。也就是说,这个规则变化跟目前大陆占绝大多数的以自修生身份报考的学生来说,没有任何变化。
02、违规伪造文件可致成绩取消
在考生违规事项方面,考评局亦加强了规范。原先“在报名表格内填报虚假个人资料”一项,现已扩展为“于文凭试相关的服务中,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
这意味着除了个人资料造假外,任何涉及伪造文件、证明等行为,一经核实,考生将面临被取消考试成绩的处分。此举旨在全面维护考试的公平性与文书材料的真实性。

03、自修生报考资格
自修生报考资格,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直接报考:
(1)曾考过DSE;
(2)或考试当年1月1日已满19岁。
如考生未能符合上述两项条件,须经特殊报考申请报考。根据最新规则,(3)曾应考同等文凭试的公开考试,或并非修读文凭试,但在考试前一年已修毕或正修读考评局认可为等同中六的课程的人士。

未符合前两项条件的考生,仍可透过“特殊报考申请”渠道报考。这一调整为具有非本地学习背景的考生提供了更清晰的资格指引。
04、丙类科目新增印地语
丙类其他语言科目将增设“印地语高级文凭考试(Advance Diploma in Hindi Examination)”,作为指定的印地语考试。
丙类科目属其他语言类别,以往包括法语、德语、日语、韩语、西班牙语等,主要以剑桥国际考试(CIE)语言科目成绩换算为DSE等级。
新增印地语反映出香港对多元语言文化及少数族裔考生需求的重视,也为学生提供了更丰富的语言学习选择。


最新考试规则文件获取:
https://www.hkeaa.edu.hk/DocLibrary/Circulars/HKDSE/Examination_Circular_No_5_2025_2026_Revision_to_Examination_Regulations_for_2027_and_2028_Examinations_C.pdf
DSE考试规则正在不断完善,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对于计划参加DSE的考生而言,及时了解最新规则变化,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才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