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名内地家长挑战居港1年大学资助学额限制失败 需承担诉讼费

前情提要:

香港政府去年公布新政策:自2027/28学年起,持受养人签证的学生若想以本地生身份申请政府资助大学学额,必须在课程开始前已在香港连续居住满1年;到了2028/29学年起,这一要求进一步提高至2年。

由于不少高才家庭的子女仍在内地或海外读高中,来不及满足过渡期的居港要求,87名高才家庭家长因此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希望推翻"居港1年"规定。

不过,法院近日正式裁定申请失败,并下令申请方支付诉讼费。

核心矛盾解析

本案申请人为87名由家长代表的学生,答辩人为教育局局长。

申请方认为专上课程的本地生与非本地生学费悬殊,非本地学生修读4年制本科课程将额外花费多约80万元。

香港政府于2025年7月31日才公布新政策,当时正值2025/26新学年开学前夕,申请人已在海外或内地学校注册,多数香港中学已无空缺,转学期限亦已过。

而且申请人正准备应考公开试,若在迫在眉睫之际强行转校至香港,不仅难以觅得学位,更会打乱学习节奏。

法院:大学资助不是拿了签证就有,关键要真正与香港建立联系

判词一开始,法官便明确指出,受养人签证的设立目的,是让家庭成员来港共同生活,而不是单纯取得本地生资格。

要享有香港政府资助大学学额,学生除了持有符合资格的身份外,更重要的是已经在香港建立真实、长期而稳定的联系。

本案87名学生均因父母通过高才通计划取得身份,因此获得受养人签证。

但他们一直在内地学校修读国际课程,计划2027年毕业,并申请2027/28学年入读香港大学,因此未必符合政府希望建立本地联系的政策目标。

家长称政策公布太晚,法院:可以有其他选择

申请方表示,政府直到2025年7月底才公布新政策,当时不少学生已经完成未来两年的升学规划,距离新学期开学仅剩数周。

如果想满足居港1年的要求,他们只能马上转学到香港,或者读完一年后再转学,现实操作十分困难,也会严重影响公开考试准备。

不过,法官认为,学生并非只有转学这一条路。

他们仍可继续留在内地完成高中课程,只是届时需要按非本地生身份缴交大学学费;

或者提前来港居住,同时通过远程方式继续完成内地课程;

又或者先承担前两年非本地生学费,之后符合条件后再转为本地生收费。

法院认为,这些都属于可以考虑的替代方案。

仅4人提交证据,法院认为不足以证明"无法转学"

法官承认,在短时间内安排转学确实存在困难。

但87名申请人中,真正向法院提交具体转学困难证据的只有4人,而且资料并不完整,无法证明整体申请人都面临无法克服的困难。

更重要的是,本案并不是挑战整项政策,而只是质疑过渡期要求"居港1年"这一安排是否合理。

法院认为,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该规定明显不合理,因此难以推翻政策。

香港:大学资助是有限资源,应优先给予真正扎根香港的人

香港大学非资助学额比资助学额的4年学费多80.8万元,学费差距不容小觑,但若申请人完成内地中学学业后来港读大学,如首2年需付非资助学费,或可在第三及第四年合资格享有资助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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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特别强调,政府资助大学学额属于公共资源,而且数量有限。政府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希望培养未来在香港生活、就业及贡献社会的人才,因此要求申请人先与香港建立实际联系,并非没有道理。

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4年期间,共有约22万名受养人获批来港,其中约12.8万人为未成年人。预计到2027/28学年,仅达到大学入学年龄的人数便约有6000人。

法院认为,如果完全没有居港要求,未来资助学额将承受更大压力,因此政府有权透过政策合理分配资源。

法院:政府已给予缓冲,并考虑过其他方案

申请方认为,新政策对高才家庭并不公平。

不过,法院指出,教育局在制定政策时曾研究过多个方案,包括缩短居港时间、甚至在2027/28学年完全取消居港要求,但最终都认为不可行。

事实上,政府已经把实施时间由原本更早的学年延后一届,让受影响家庭多出约13个月作准备,包括:

  • 提前来港居住;
  • 转读香港学校;
  • 留在内地完成高中;
  • 到海外升学;
  • 或先承担部分非本地生学费。

法院认为,这已是在不同利益之间作出的合理平衡。

法院:政策没有歧视,也不违法

申请方认为,新政策实际上针对高才家庭子女,构成歧视。

对此,法官并不同意。

法院指出,无论来自哪个国家或地区,只要没有在香港居住,都适用相同规定,因此不存在针对特定群体的差别待遇。

此外,移民身份及签证条件本身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受保护特征,因此不能据此认定存在违法歧视。

法院最终裁定,"居港1年"规定既不违反《基本法》,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歧视,因此驳回司法覆核申请。

教育局回应:欢迎裁决,自费升学不受影响

教育局表示欢迎法院裁决,并再次澄清,本次政策调整并没有改变香港本地生的定义,只涉及受养人子女申请政府资助大学学额时需满足的居港要求。

如果学生选择自费修读大学课程,则不会受到居港年期限制。

教育局同时提醒,特区政府并未与任何留学机构或升学顾问合作,呼吁有意来港升学的学生应通过合法、正规渠道申请,切勿轻信网上不实宣传或误导信息。

机构解析:居港时间新政对谁影响最大

① 对计划申请香港八大的内地国际课程学生影响最大

如果孩子目前还在内地或海外读A-level、IBAP等国际课程,又希望以受养人身份申请香港政府资助学位,那么时间规划必须提前。

法院支持"居港1年"政策后,这项要求基本已经确定,不再只是政策层面的规定,而是获得司法认可,临近申请时再来港基本来不及。

② "拿了身份=本地生"的时代结束了

过去不少家庭认为,只要通过高才、优才等计划拿到受养人签证,孩子就能直接按本地生学费读大学。

现在政策明确增加了居港要求,身份只是第一步,还需要实际在香港居住,真正建立与香港的联系,才能申请政府资助学额。

③ 高才家庭需要把教育规划整体提前

对于有意通过高才计划布局香港升学的家庭来说,未来不能等到高中阶段才开始规划,而要更早考虑什么时候来港、是否转学、读什么课程等问题。

否则,即使成功拿到身份,也可能因为不符合居港要求,只能按非本地生身份缴纳更高的大学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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