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院申请的所有文书中,简历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项。
简历不像PS那样具有创造性,可以展现你最独特的一面;简历也不像推荐信那样,能直接说明他人对你的认可。
但是,简历是所有申请文书中唯一一个全方面展示你个人经历的材料。
可以说,通过简历,招生官才真正了解到“你”是谁。
所以,简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今天我们就简单聊聊简历写作的一些技巧。
1. 选择合适的字体和格式
招生官对简历的第一印象不是来自于内容,而是来自于外观。
因此,简历的字体和格式非常重要。
字体方面,尽量使用经典的英文字体(例如Times New Roman、Calibri、Arial等等)。字体大小根据简历长度和版面大小决定,一般在12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同学喜欢使用“等线”字体,但“等线”在一些地区并不是法律行业的常用字体。学长在香港实习的时候也使用过“等线”字体,带教律师就指出过这不是法律文书的常用字体。因此,有志于申请香港法学院的同学,可以使用其他更加传统的字体。
格式方面,可以参考各大院校(例如哈佛)官网提供的范例。在借鉴网上模版的时候,尽量选择简洁干净的模版,不要使用过多奇怪的颜色和符号。
另外,和内地不同,不少海外法学院和国际律所在接收简历时明确说明不要附加个人照片,大家要留意相关要求。
(不少学校都会对学生简历写作提供支持;图为康奈尔Career Services对简历写作的介绍-官网截的)
2. 该写的要写;不该写的删掉
简历是一份全面展现自己的申请材料,与PS不同,简历允许流水账式地介绍自己。
虽然简历可以细分为CV(覆盖申请人全部的学术和活动经历,一般没有页数限制,但不宜过长)和Resume(主要包括和申请相关的经历,一般为一页),但对于小本来说,两者的区别不是非常大。
因此,一份合格的简历应当包括高等教育经历(Education)、工作/实习经历(Experience)、校外活动(Activities)、荣誉和技能(Honors and skills)等模块。每个模块按照时间顺序由近及远填写。
但流水账式介绍不代表什么信息都要放入简历。与法学院申请关联度不太大的经历(例如校园歌手大赛获奖)可以一提,但不要过多地罗列;会影响招生官对你印象的经历(例如水刊的发文经历),最好不要放;GPA如果不好看,除非招生官要求必须放在简历里,可以不放。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学校的招生官(尤其是美国)可能会告诉申请人不需列明中学教育经历。但是在申请某些地区(例如英国和中国香港)的法学院项目和律所实习机会时,法学院和律所其实会在意你的中学教育经历。如果你是在海外高中或境内国际学校完成中学学业,可以写入简历,会有加分。
3. 添加合适长度的细节
简历写作有两大误区。
第一是只罗列经历,没有任何细节;第二是每个活动经历都有小作文式的细节,导致简历过长。
一般来说,除非有特别丰富的经历,本科生的简历要控制在1-2页(研究生和工作党可以视情况加长)。因此,对于每项活动经历的介绍,应当控制在2行左右。
在简述活动细节的时候,注意使用简洁的英文。例如“帮助律师进行法律检索”,可以直接用“conducted legal research”而不是“assisted xxx with legal research”。
在简述中,记得突出你的活动成果,而不仅仅是展现你的工作内容;展现工作内容时,尽量使用一些量化数据,例如“举办了一次活动(xxx人参加)”。
4. 检查语病;统一时态
简历写作并不涉及复杂的语法,但是会涉及对工作/学习经历的描述。
你需要准确翻译不同的单位、学校、组织的名称,要确保没有语病和错字。
你需要准确区分不同词语的含义。例如你的带教律师是Associate还是Partner,你的职位是Paralegal还是Trainee,这些title都不能用错。
同时,在简述工作经历时,要统一动词的时态。
例如,在描述你过往工作/实习经历时,如果你使用了过去式(例如coached Vis moot),那么在描述其他过往经历的时候也要使用过去式(如果该经历延续至今,仍在继续,则可以用一般现在时)。